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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2026年深化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 作者:编辑部 | 发布时间: 2026-03-21 | 287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17.推动养老更暖心。实施“服务跟着老人走”行动,推进普惠型养老机构建设,推动机构养老“医康养护助”融合发展,拓展县域特困人员“一院供养”改革覆盖范围。健全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建强养老服务队伍,力争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到26人。实施农村“一老一小”公共服务提升工程,提升居家养老、老年食堂等场景服务质量。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激励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 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18.推动保障更有力。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社会救助提质增效。稳妥推进低保标准省域统筹管理。完善困境儿童福利保障体系,推进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建设。持续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推进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好社区”运动健康中心建设,完善“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深化乡镇(街道)残疾人之家建设,提升困难残疾人家庭居住环境。深入推进新时代城乡社区“博爱家园”建设。

(七)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青年入乡发展

19.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政策范围。坚持尊重意愿、存量优先,推动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民举家进城落户,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推动人口集中流入地城市“一城一策”制定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措施。继续为持有居住证的农民工随迁子女100%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 

20.大力推进青年入乡发展。落实青年入乡“引育用留” 政策。加强青年入乡发展平台建设,新建现代农创园25个、青年入乡实践站点300个。深入实施乡村人才“1111”行动,新培育“浙农英才”200人、乡村产业“头雁”2000人、农创客4000人、现代“新农人”23万人。选派省市县三级农村工作指导员3000人以上,选派第二批文化特派员1500人以上,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

(八)加快健全城乡就业创业体系

21.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建设智慧统一的人力资源大市场,深化零工市场提质增效行动。深化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完善“30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推进“共富工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市场化品牌化运营,积极发展乡村共富市集、共富大棚、共富食品作坊、共享菜园等模式。推进巾帼“共富工坊”百千万行动,促进农村妇女家门口增收致富。为1万名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帮扶,建设服务平台400个。新增残疾人就业创业1万人。

22.多元支持鼓励创业。健全科技成果、产业发展、职业技能、民生需求“+创业”支持体系,建设一批全周期、综合性、陪伴式创业陪跑空间。深入推进返乡入乡合作创业,强化 “没有围墙的创业园”“乡创空间”等载体建设,打造“城乡一体、全域全创、多创融合”创业生态圈。打响“妈妈的味道”创业品牌。实施“青年创业伙伴计划”“青年小店支持计划”。总结推广创意农业试点县经验,打造创意农业富民兴业融合新品牌。深化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培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23.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鼓励农民多渠道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高水平实现“人人有事做、家家有收入”。深入实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挖掘乡村传统技能技艺,培育乡村工匠。全省域实施闲置农房盘活行动,新增盘活2万宗以上。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发展休闲农业、农家乐等农文旅融合新业态产品。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权、林地经营权、水生态产品开发经营权等权能实现形式。支持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经营性财产参股等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三、重大改革支撑

(九)实施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健全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集成改革,建立健全城市建设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和城乡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统筹机制。健全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不动产权登记制度。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价格形成、交易规则、登记管理、服务监管机制,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深化农村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提档建设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增强政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守牢改革底线。

(十)实施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聚焦人口变化趋势,以县域为重要单元统筹县乡村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布局和要素配置,逐步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政府财力可承受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机制。以理念一体化为引领,深入推进规划布局、服务标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政策制度“四个一体化”,鼓励各地加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力度,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全面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扎实推进两批39项经验做法落地见效,加快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可及、普惠共享。

(十一)实施“扩中提低”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稳岗扩岗长效机制和创业带动就业机制。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增长和社会平均工资增长联动机制。探索非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治理机制。推广“挂单奔中”经验,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措施。完善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机制。促进和规范公益慈善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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